转发:关于开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ebmaster发布时间:2012-04-23浏览次数:6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和相关实施方案。 
  二、组织认定程序 
  1. 各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填写实施方案(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 由科技主管部门对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向我司致函推荐。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我司;  
  3. 由科学技术部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4. 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合作基地。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2年5月11日截止。  
  四、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李沛 
  电话:010-58881311 
  邮箱:lipei@most.cn 
  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王同涛 
  电话:010-68598016 
  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甲54号 
  邮编:100045 
  校内联系人:薛妍妍 
   电话:3600606-6602 
   邮箱:sophy@ustc.edu.cn 
 
  附件: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提纲(请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以下内容 
  国际创新园需提交材料提纲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需提交材料提纲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需提交材料提纲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需提交材料提纲 
  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请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以下内容) 
  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科技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