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转)

发布者:webmaster发布时间:2015-12-21浏览次数:79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教职工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1.年度考核按岗位类别分为教师岗位、支撑岗位和管理岗位三类。各类岗位工作人员依据现聘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填写相应岗位类别的考核表(聘期制科研人员参加年度专项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的比例按各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15%(含部门正、副职负责人)掌握,并不得突破15%。
  3.2015年度工作满9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均应参加本次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增加1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增加薪级工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考核不合格:
  (1)全年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者;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者;
  (3)全年工作量不满额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二者;
  (4)全年待聘(无岗)满3个月以上者;
  (5) 201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2015年度工作仍没有改进者;
  (6)因其他原因考核不合格者。
  5.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考核,但需填报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需注明不考核的原因:
  (1)因当年来校报到等原因在校工作不满9个月者;
  (2)连续病假达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以上者。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1.各单位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10人以下单位由党政领导集体负责),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2.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必须认真总结全年的工作,在本单位进行述职和评议。各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应对照考核标准,根据民主评议情况,逐人进行考评考核,确定每位职工的考核结果。
  3.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均须网上填报,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部网站,点击“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系统”,填写并提交A4纸打印的《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4.各单位对教职工网上提交的《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考评领导小组意见确认并提交教职工考核结果,同时提交网上自动生成的《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各单位人事秘书要切实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网上填报及审核提交等考核工作。
  5.网上提交的《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和《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表》经单位和学校审核确认后,个人和单位将不能更改,如需更改,需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6.各单位需在2016年1月15日18:00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的纸质版《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报送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窗口,以便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提交校长工作会议审议批准后,下文公布。
  7.各单位需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考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表》和《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中不得出现本通知规定以外的其他考核结果。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网上考核系统向全校教职工开放时间:2015年12月21日8:00起至2016年1月8日24:00。
  2.《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报送及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8:00。
  3.《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表》纸质版待学校下文公布考核结果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窗口盖章确认并归档。
  4.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以及年度考核材料及时归档,请各单位按时完成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度考核表填写流程图
     2. 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15年度考核表填写流程图.docx
附件2-2015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