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获奖同学的奖励办法

发布者:webmaster发布时间:2017-03-10浏览次数:401

一、竞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以“节能减排,绿色能源”为主题,以“培养和普及节能减排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宗旨,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联合一所高校承办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二、本奖励办法适用对象
  工程科学学院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在校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
  
  三、具体奖励措施
  1、所有入围全国总决赛同学的参赛费用全额报销。
  2、对于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团队奖励如下:
  全国特等奖
  本科生团队
  在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当年各类名额到系的本科生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时,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GPA增加1.0参加排名,排序第二、三名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3参加排名。
  研究生团队(含预计秋季在本校读研的毕业年级本科生)
  按当年秋季学籍参加相应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其中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参加评选,排序第二、三名的同学按照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参加评选。
  全国一等奖
  本科生团队
  本科生在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当年各类名额到系的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时,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3参加排名,排序第二、三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2参加排名。
  研究生团队
  按当年秋季学籍参加相应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其中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参加评选,排序第二、三的同学按照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参加评选。
  全国二等奖
  本科生团队
  本科生在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当年各类名额到系的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时,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2参加排名,排序第二、三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1参加排名。
  研究生团队
  按当年秋季学籍参加相应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其中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参加评选,排序第二、三的同学按照发表EI论文1篇参加评选。
  全国三等奖
  本科生团队
  本科生在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当年各类名额到系的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时,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GPA增加0.1参加排名。
  研究生团队
  按当年秋季学籍参加相应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其中排序第一的同学按照发表EI论文1篇参加评选。

  四、其他事项
  本奖励办法也可适用于其它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全国学科竞赛、科技发明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具体由系务会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