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助力“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和“能源与动力工程”相关专业计划
1.1 “9513”助力计划(以下称“计划”),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称“我校”)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以下称“我系”)95级本科生全体50名成员共同设立。“计划”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9513全体成员”。
1.2 “计划”经费主要来源于“9513全体成员”的自愿捐款,也可接受适宜的个人或组织的捐款。
1.3 为保障“计划”有效执行,设“执行委员会”,由当前在合肥工作的成员共同组成。(2017年9月,在合肥工作的成员有李国阳、聂小林、陈智、赵刚、王浩波、刘志峰。由聂小林出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领导“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刘志峰担任“执行秘书”。)
1.4 “计划”助力的对象包括在我系管理下的在读本科、硕士及博士生;包括曾在我系就读,现正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校友;包括其他由“9513全体成员”认可的助力对象。
1.5 目前,助力“计划”包括“9513培育计划”、“9513发展计划”、“9513创新计划”、“9513深造计划”、“9513助梦计划”(按助力对象所处年级划分)。
2.1 本计划助力对象为我系代管的本科一年级学生(时间范围为新生报到至次年报到,并且确定选择在我系继续就读)。
2.2贫困新生资助计划:
2.2.1本资助计划是对学校或其他相关贫困生资助项目的补充。
2.2.2资助对象为一年级本科“贫困生”(“贫困生”按我校规定由班级组织认定)。
2.2.2资助办法:按月发放补助,100元/月;自报到月开始,为期一年。
2.2.3名额由“执行秘书”会同新生班主任、我系党委书记共同确定,并报“9513全体成员”批准,原则上不超过9名。
2.2.4受助学生需签署相关“承诺书”,承诺通过相关必修课程;一旦承诺不能兑现,则停止资助。
2.3.1 奖励对象为核心课程考核中,第一名获得者;如有并列第一,则都奖励,额度可适当调低。
2.3.2 参照本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年级核心课程目前包括
单变量微积分(6学分),奖励600元;
线性代数B1(4学分),奖励400元;
力学与热学(4学分),奖励400元;
多变量微积分(6学分),奖励600元;
2.3.3 奖励对象由次年报到(即大二年级报到)时,由教务系统对本系学生成绩排序确定;并即时支付奖金。
3.1 本计划助力对象为我系本科二年级学生(时间范围为大二年级报到至次年报到,并且确定选择在我系继续就读)。
3.2.1 奖励对象为核心课程考核中,第一名获得者;如有并列第一,则都奖励,额度可适当调低。
3.2.2 参照本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核心课程目前包括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3学分),奖励300元;
理论力学1(4学分),奖励400元;
复变函数A(3学分),奖励300元;
材料力学(4学分),奖励400元;
数理方程A(3学分),奖励300元;
工程热力学A(4学分),奖励800元;
3.2.3 奖励对象由次年报到(即大三年级报到)时,由教务系统对本系学生成绩排序确定;并即时支付奖金。
3.3.1 奖励对象为大一学年至大二学年,取得最佳学业进步的我系学生。
3.3.1 “最佳学业进步”是指,大二排名比大一排名上升最多的学生(按GPA)。
3.3.2 如有并列,则同时奖励;单人奖金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2000元。
3.3.3 奖励对象由次年报到(即大三年级报到)时,由教务系统对本系学生成绩排序确定;并即时支付奖金。
4.1 本计划助力对象为我系本科三年级学生(时间范围为大三年级报到至次年报到)。
4.2.1遴选3名计划求职的学生,推荐他们到相关企业实习。
4.2.2每人提供生活补助1000元,执行期为大三结束后的暑假。
4.3.1 遴选1名计划海外深造的学生,推荐他到海外相关大学从事科研实践。
4.3.2 提供相关国际旅费及生活补助,额度为10000元,执行期为大三结束后的暑假。
4.2.1 遴选5名优秀学生,推荐他们到国内的科研院所从事相关的科研实践。
4.2.2 每人提供生活补助1000元,执行期为大三结束后的暑假。
5.1 本计划助力对象为我系本科四年级学生(时间范围为大四年级报到至次年研究生入学报到)。
5.2.1设立“9513深造奖学金”,奖励在本系继续读研的学生(包括保送和自考的)。
5.2.2 该奖学金总额为9000元,单人获奖不超过1000元。
5.2.3 本奖学金于获奖人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即时统一发放。
6.1 本计划助力对象为正在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本系毕业生。
6.2.1遴选相关受助人,提供回校交流、职业培训、专业深造等相关资助。
6.2.2 本计划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3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