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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基金计划和基金项目通知

发布者:webmaster  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278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 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public/dynamic/gwxtzgg/webinfo/2010/08/1280568762216077.htm),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秉承公平、择优的原则,以近年各学院(国家室)省自然基金的批准率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的分布情况等因素为依据,确定各单位推荐的项目数。请各学院(国家室)按照通知要求和指南精神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提交至科技处。学校将根据整体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本次申请由各学院(国家室)统一组织集体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希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2011年度面上项目。其中: 
  2010-2011年度青年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4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2011年度面上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者只能选择申报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一种、一项,严禁变相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2010-201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请各学院(国家室)和申请者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自行下载《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阅研,对照条件推荐申报,严格把关,曾在国家基金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国家室)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9月16日之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2、经学校审核后,通知拟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ISIS.kjllt.com/)注册申请人信息,自动获得限额内的申报帐号和密码,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并于9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凡经学校确认推荐的项目,申请人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df文件并下载,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三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所在各学院(国家室),各学院(国家室)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请各学院(国家室)于9月23日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33房间。 
 
  联系人:闵石头  王峰 
  电话:3606546   
  E-mail:stm@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