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工作与生活,现将2015年寒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
一、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寒假自1月31日(星期六)开始至2月28日(星期六)结束,3月1日(星期日)开始办理开学注册手续,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2月1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六)之间,各单位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轮休。1月31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常上班。
二、寒假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2月1日至28日期间,各单位在安排好工作的同时,要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23日(星期五)前报至党政办公室值班室(老图书馆一楼;电话:63602184,Fax:63602212)。
3.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4.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
5.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