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

工程科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发布者:webmaster  时间:2016-01-30  浏览次数:1787

  第一条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与《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指示精神,经力学工程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工程科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第二条 工程科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一)博士生资格考试

  硕博连读转博或普通硕士转博的博士生,必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和内容由各个学科点自行组织,一般要安排在转博答辩前。对于参加国家统考的博士生则不用再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委员会由各个学科点指定的不少于3位教授组成,负责组织考试。对于没有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学生则不能进行转博答辩。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课程学习

  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

  博士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必须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成绩要求。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3位或3 位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博士生应至少掌握 1门外国语。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是否必修第二外语,由博士点所在学科点决定,并报校学位办备案,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者,必修英语,且课内学时不得少于 144 学时。

  (三)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并交由导师审查,审查通过并经导师签字后交由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对于硕博连读转博或普通硕士转博的博士生应在博士入学第一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对于参加全国统考的博士生,应在博士入学后一年左右完成开题报告,最迟要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评审工作由各学科点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各学科点应于开题评审会前将计划报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开题报告由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组成。开题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对于开题没通过的博士生必须重新开题。

  (四)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0次以上和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会,并在会上进行提问和交流。

  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次本领域较高级别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作报告和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会后要提交总结报告。博士生需将经过导师签字确认的总结报告及会议正式邀请函留存,以备申请学位之用。

  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由导师支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可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基金暂行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部分资助。

  (五)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开题一年后进行博士中期检查。由学科点组织对博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论文中期检查评审通过的报告,学科点应以书面形式交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院(系)可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建议学生转专业、或转为硕士和工程博士、或建议学生退学等。

  (六)撰写学位论文前的工作总结报告

  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正式申请答辩前六个月,每位博士生应做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由学科点组织的至少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交叉学科的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应聘请相关学科至少两位专家参加)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其工作的内容、创新性和论文撰写的提纲进行审核。学科点在组织评审时应严格要求,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三分之二票通过者,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未通过审核者,应要求延期答辩,并至少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学科点以书面形式交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工程科学学科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一)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达到“力学工程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关于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条):

  1.A档论文1篇;

  2.B档论文2篇;

  3.B档论文1篇,加C档论文2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所有的学术论文:学位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第一导师除外),我校是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内容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必须已经正式发表或被接受发表。

  (三)所有的科研成果(专利):学位申请人必须为排名第一发明人(第一导师除外),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科研成果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专利已获授权。

  1.A档论文:发表于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JCR 小类1、2分区)上的论文;

  2.B档论文:被 SCI、EI收录的国际英文期刊上的论文;

  3.C档论文:发表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参考指南最新版”认定的带*号国内学术期刊、重要国际学术会议(EI收录)论文。

  (四)如特殊情况,需获学位分委员会参加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第四条 工程科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论文应是系统而完整的对博士生科研成果的表述与总结.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二)博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教研室或研究组作开题报告。

  (三)博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和抽查

  为了更好的对出口博士生的质量进行把关,对于已经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若不涉及保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学位论文全文,评审专家名单及答辩委员会名单,公示期不低于一年。对于已过公示期的学位论文,各个学科点每年必须抽查部分学位论文,发送相关的专家评审。对于通过公示和抽查发现问题的博士学位论文,对于学位论文中出现的各种错误,要求博士生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对于存在的抄袭和造假的学位论文,则报校学位委员会建议取消该博士生的学位。

  第六条 本细则自2011年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