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清明节、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4月2日(星期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照常进行;4月3日(星期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进行,原4月1日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4月4日(星期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停上。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党政办公室:63602184;保卫与校园管理处:63600110),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