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合肥市地税局包河分局的最新通知,我校尚有部分老师未办理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尚未办理纳税申报的老师务必在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 另外,对于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应于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补交税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建议有两处收入的老师每月15日之前通过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申报上月两处收入并补交税款。
财务处 2018年3月28日 |
发布者:webmaster 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73
各位老师: 根据合肥市地税局包河分局的最新通知,我校尚有部分老师未办理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尚未办理纳税申报的老师务必在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 另外,对于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应于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补交税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建议有两处收入的老师每月15日之前通过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申报上月两处收入并补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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