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ebmaster发布时间:2026-09-08浏览次数:10

各院、系(室):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今年10月份批次毕业的学生,因其在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前已经毕业,故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评审说明

1. 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我系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规定:https://tsee.ustc.edu.cn/2017/0222/c3253a171762/page.htm

3. 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奖者申请奖学金时的奖励政策参考我系相关规定执行:https://tsee.ustc.edu.cn/2017/0222/c3253a171761/page.htm

4. 纸质版申请表及各类成果附件(已发表论文仅需首页,已接收论文需另附接收函或邮件)请于9月1517:00之前提交到力四楼313童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chaow@ustc.edu.cn,文件名统一为:学号+姓名+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逾期不候

5. 论文成果在提交申请时需已经见刊(或在线发表)或者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发明专利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需已授权,否则不得列入

6. 申请书中发表或已接收论文应注明论文作者排序(如为共同一作必须标注清楚)、通讯作者、SCI分区(中科院最新版)影响因子DOI等;如论文属于综述性论文必须在论文名后标注清楚;专利应注明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发明人排序、是否已授权;获奖应注明等级、个人排序、奖励单位请按照附件中申请审批表给出的模板填写,凡缺乏标注或标注错误一律取消本次奖学金申请资格。

7. 同一自然年度原则上不得获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奖学金,已获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申请此次国家奖学金时列入、重复使用(校外竞争性奖学金如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吴仲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除外)

8. 研究生应真实填写各类奖学金申报材料,导师应对其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不按要求提交申请书者取消本次奖学金申请资格,如有虚假行为取消其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9. 今年我系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名。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初评,进入答辩的同学要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时间地点待定。

10. 申诉受理:如果对最终评审结果持有异议(不接受个人对学术成果评价诸如论文影响因子高低以及数量多少之类的异议),申请人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阐述理由并得到半数以上不含半数与会评审老师的签字同意,系评审委员会方可接收申诉并予以研究,及时答复。

工程科学学院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

20269月8

相关附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研究生院文件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pdf